上市企业托管协议披露内容应细 资产动态信息要快

  近年来,由于目前上市公司发生的托管经营基本上都是与控股股东或关联企业达成的,因此属于关联交易,有关信息披露应该按照关联交易披露的规定进行。而由于托管收益的分配、托管费用的核算方法差别很大,因此,百朗教育资深企业上市管理培训师董玉川老师指出,如果托管经营收入对上市公司利润影响重大,应该在报表附注中披露托管费用的定价政策、收付款方式及条件等,以方便报表使用者了解交易的实质、企业对关联方的依赖程度,从而正确理解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重视托管协议的披露。最新的《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中要求上市公司若发生托管、承包、租赁其他公司资产或其他公司托管、承包、租赁上市公司资产的事项,且该事项为上市公司带来的利润达到上市公司当年利润总额的10%以上(含10%)时,公司应详细披露有关合同的主要内容,如有关资产的情况、涉及的金额和期限等。同时还应披露该收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因为只有将托管协议等披露清楚,年报信息才不至于对报表使用者产生误导。从1999年报披露的情况来看,一些上市公司没有完全按照这一要求披露托管经营事项,尤其对托管前有关资产的情况、托管收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披露得不够充分,影响了年报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和有效性。

  不仅托管资产的状况是动态的,而且托管经营中难免会出现变数。如沈阳机床1998年9月将所属事业部辽宁精密仪器厂的全部资产和债务移交沈阳东宇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进行托管经营,托管期为三年。但由于沈阳东宇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于2000年1月提前撤出托管,截至1999年末涉及托管期间双方的往来款项及费用约965万元未进行分摊,有关资产也未进行清算。这样一个半路夭折的托管,也许是各方始料不及的。因此,应该加强托管经营信息披露的及时性,让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托管经营的状况做到阴晴早知道。

  董老师指出,上市企业要重视托管资产的动向,随时把控托管经营中的风险,这是上市企业的重中之重。

来源:未知 2013-08-01 14:39 收藏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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